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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章 都想来占便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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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四十厘米,鞭身铸了几个骨节,粗大的鞭柄上有一个孔洞,是为火捻留的。

    这根铁鞭没有配备通条,所以无法做到夯实火药,好在大宋火药地配方里原本有铁砂存在。所以这根雷火鞭,与其说是现代手枪的始祖,不如说是现代烟花的始祖。因为装入的是“火药”不是“炸药”,所以无所谓是否需要夯实填料。

    刚才演示时,赵兴看到。雷火鞭的前主人是用一个类似鹤嘴兽的漏斗装置,往鞭里填满“宋代火药”,火药填装到枪口满溢为止,而后。那名禁军用手指在枪口按压火药……这也算是夯实火药吧。

    药捻点着后,由于火药是从鞭身后部向枪口燃烧,积累的火药压力到了枪口喷射而出,被加热成铁汁的铁砂通过枪口喷射而出,同时发出雷鸣般地响声,被这种雷火鞭打中的人铁定会变成满脸麻子,但真要细究起来,受到的伤害却并不严重。如果遇到骑兵冲击,对冲击的“止动效果”也不如真正的火枪。

    赵兴掂了掂雷火鞭,顺嘴问:“我地火药发射时,后座力不容小觑,做成直线模样,恐怕不容易握持——这也就是军器监火药威力小,才方便握在手里。

    但我的火枪不一样。曹管军,我军中使用的不是火药是炸药。类别有三种。现在火枪采用最廉价的黑炸药,但这种炸药已经经过处理。枪管里最多装填一钱地料,如果将黑炸药装到枪口,我估计,人的力量是握不住鞭柄的。

    除了黑炸药外,我在火炮里还使用了另一种发射药包……此战,我还没有使用上第四代炮弹,那炮弹里装填的爆炸药更加猛烈,你说要装填炸药试验一下……

    嗯,可以将鞭身半埋在地中,试验一下炸药的威力。不过,一次爆炸确实炸不毁这么厚的铁管壁,但金属跟人一样,也有自己的疲劳强度,反复多次使用后,铁定要从它的薄弱处断裂。曹管军,你真要试验吗。你确定?”

    赵兴之所以如此郑重询问,是因为在禁军当中,雷火鞭属于这时代地高科技产品,唯有几个将领持有。这根雷火鞭的价值,比一套步人甲的造价还要高,而赵兴推测的试验结果是雷火鞭损坏,他担心曹煜事后没法交代,所以才反复寻求确认。

    曹煜眼睛转向了赵兴的腰间,赵兴的腰上别着三支手铳,这种手铳是仿制西班牙燧发手枪的模型,不过装饰更为华丽。它秉承了宋代追求浮华的风格,红木枪身上雕刻了精致而华美地唐代飞天图,枪管则按照西洋风格铸刻上两名大天使。

    燧发枪地点火处铸造了一个恶魔图像,恶魔张开的嘴刚好是燧轮引火池。枪柄是用白色象牙镶嵌,象牙上地雕刻充满了以色列的风格——按现代的话说,也就是非洲大草原的风格,粗犷、古朴,而又典雅华丽。

    曹煜眨巴眨巴眼,流着口水说:“说实话,我昔日便以为这雷火鞭是了不得的武器,但我在南岸观看你们与契丹人大战,相比朱雀军手中的武器,这雷火鞭不值得一提。

    你腰中的雷铳不贵吧?我看你的士兵每人都配有长短武器各一柄,士兵身上的手铳我不稀罕,我看中你腰上别的家伙,这玩意精致……我看你的仆人身上都挂着六七支,想必这玩意也不十分稀罕,你把身上的雷铳给我,我把我身上的雷火鞭给你,咱们彼此换换,如何?”

    曹煜说这话的表情活像一个期盼得到大人奖赏的孩子,赵兴微微一笑。随手从身上解下两支手铳,顺便将通条与火药囊一并递给曹煜,嘴里解释:“其实雷铳(手铳)这东西没用,为将者,如果需要拿起这东西战斗,那他最先应该用这个东西冲自己脑袋开一枪——仗已经打到这份上,让敌人冲到了身边,作为将领是失败的。

    拿去。我很好奇:拥有雷火鞭、铁烙锥、霹雳火球、梨花枪的捧日、拱圣两军,具体战斗力如何?……便用这两支手铳检验一下,也值了。”

    曹煜带着拱圣与捧日两军逼上顺保寨地时候,他虽然没有想到解除赵兴的武装,但自忖大军在手的曹煜未尝不想着为自己争夺更多的话语权,所以这场比赛也牵扯双方力量的对比,话语权的争夺。

    帅范斜眼迎看着曹煜,不怀好意的补充:“曹管军。我家赵大人一向有收藏战利品的癖好,他身上这三支枪可是各有来历,送给你那两支,其上地象牙手柄都是从占婆与大理王宫缴获的,那红木枪身是取下两国国王王座的扶手制成的。这玩意价值可不轻,曹大人须得好好珍惜。”

    帅范在这里一冷言冷语,赵兴已在旁边指挥士兵填装火药。这次填装的是黑火药,士兵们在地上挖了个坑。将雷火鞭装入竹管中,半埋在地下,填涂充实后,开始点燃药捻。

    轰隆一声响,大地似乎颤抖了一下,一块不明物体嗖的一声擦着赵兴耳边飞过,赵兴身后一名侍从轻轻哼了一声,伴随着他的哼声。这名侍从身上的铁甲发出叮地一声脆响,侍从身体晃了晃,而后好奇的摸摸身子,欣喜若狂的呼喊:“没事,我竟然活着,我没事,这,简直太离奇了。今日真是好运。”

    硝烟散尽。赵兴等人望向雷火鞭埋放的地面,地面出现一个浅坑。那雷火鞭已经不存在了。

    刚才击中侍从的是雷火鞭鞭身地一块残片,它几乎有三分之一鞭身那么大,但飞跃了十几米的空间后,估计一层纱都能挡住它——这就是古人所说的: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。

    “竟然被黑火药炸毁了枪管?!”赵兴难以置信的望着爆炸后地浅坑,喃喃自语:“这,也未免太离谱了吧!”

    帅范用“事后诸葛亮”的腔调说:“我早知道如此!刚才发射雷火鞭的时候,我发现鞭身冷热不匀,骨节粗大处温度较低,而管壁薄弱处,鞭身滚烫——我们军中的手雷不是也这样铸造的吗,通过铁壁厚度的不同,让爆炸造成更多的碎片——我现在知道了,为什么枪管连外壁都要光滑。”

    赵兴看了一眼曹煜,曹煜得到提醒,连忙低头看了看手中刚从赵兴手里搜刮到的两支手铳,他摸了摸枪管上地雕像,心有余悸的问:“若有一日,这雷铳枪管炸膛了,是不是也如雷火鞭一样?”

    赵兴漫不经心的点点头:“我知道此战过后,军器监会仿制广南火枪,这技术我可以给他们,但曹大人一定把今日所见告诉军器监的人。告诫他们:千万不要画蛇添足,枪管外面一定不要另加雕饰,尤其是篆刻什么东西,美则美矣,对手持的人最危险。”

    曹煜捧着赵兴的两支火枪,活像捧着两块火炭,赵兴摇头一笑,轻声的补充:“不过,我这两支手铳你不用担心,黑火药的威力不大,只要枪管加工精细,铁质均匀,没有沙眼,膛壁光滑,这枪管还炸不了。”

    曹煜眼珠转了转,试探地问:“我府内有家将三百……听赵兄这么一说,恐怕军器监做出来地雷铳不能尽如人意,不知在下可否从赵兄那里买三百支手铳,以装备庄丁家将?”

    帅范斜着眼睛插嘴:“火药这么大威力的东西,维护起来很麻烦,非受过专业训练不可,这也是我们不怕辽兵缴获地原因。

    火药容易受潮,存放起来需要格外当心。火药一旦板结,要重新粉碎可以小心,但粉碎有技巧,弄不好就成了自杀,我家大人就是卖给你火枪,你那些家丁、家将不受训练,恐怕也玩不转。”

    重新见面后,赵兴与帅范一直用“管军”的头衔称呼曹煜,这是一种官场称谓,意味着这段时间来,赵兴与曹煜之间的距离非但没有拉近,反而渐其疏远。

    而帅范称呼赵兴为“我家大人”,这实际上是一种汉唐称呼,帅范在这里自居为赵兴的属臣。

    这种称呼是不符合宋代体制的,曹煜每听到一次这种称呼,都要微微皱一下眉头。但他转念一想,帅范以一个白身追随赵兴辗转扬州环庆,最后又奔赴岭南荒蛮之地,虽然帅范现在已经取得了协助攻灭大理的功劳,官职上已经升任到了五品知州,但此人一直处于赵兴阴影下,也难怪他以赵兴的家臣自居。

    回想起来,“帅”这个姓氏以前在中原是不存在的,帅范的出现很突兀,此人的出生笼罩在一团迷雾当中,若不是他跟苏轼相识,并由苏轼介绍给赵兴,也许帅范此生都要在市井度过。

    宋代虽然不是门阀社会,但在这个宗法社会里,家族的支持对个人发展很重要,帅范则是一个例外,此人就像无根之萍一样,身后没有任何宗族的支持,他的成功在宋代也是个特例,也难怪他口口声声以赵兴的属臣自居。

    而赵兴此人,现在看来,似乎类似于股市上最兴旺的权威增涨股,新皇赵佶在潜坻的时候,他的封地是由赵兴照料与经营的,两人关系不是一般的密切,几乎每个月都有书信来往。新皇登基,赵兴又很突兀的出现在黄河口,带领大军隐隐威逼汴梁。与此同时,新皇借助赵兴的兵势,干掉了反对自己登基的强势宰相章惇,随后赵兴莫名其妙的跟辽国人打了一仗,这场战争,在曹煜看来,似乎掩饰的目的非常浓厚,他确信赵兴找辽国人的茬,是想掩饰自己威胁帝京的本意。

    功莫大于拥立,赵兴的所作所为,在朝堂大臣看来,他是在与新皇遥相呼应,这样一位能臣,又属于小皇帝的亲信,而现在的左相曾布右相韩忠彦已经年纪大了,今后的时代,想不属于赵兴都难。

    这样一支权力发展股,别说帅范了,连曹煜也有心讨好,便是蒋之奇,在谈判期间虽然很不满赵兴的跋扈与专断,但这位御史头领还是忍下去了这口气……

    连一向以找茬为职业的蒋之奇都如此乖顺,曹煜完全理解帅范的卖身投靠,他眼睛眨了眨,忽然间泛起一个念头,望了望身边的张敦礼,讪笑着扬了扬手中的手铳——曹煜将之称为“雷铳”:“赵大人,赵兄,听说你有四个孩子,一个女儿。

    想如今,大人怎么说也走上了统兵之途,不知是否有意往簪缨世家上发展,我曹氏……外加张氏,愿意与赵大人联姻,赵兄不拘哪个孩子,不拘男女,可愿与我将门结亲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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